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Heilongjiang Zhalong National Nature Reser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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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选录时间 1997年10月
面积 210,000公顷
所属行政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行政区代码 2302
坐标 46°52—47°32’N,123°47—124°37’E
海拔 140—146m
湿地类型 O M P Tp Ts
湿地标准 1a,2a,3a,3c

湿地标准

  • 1a:东北典型的水洼地貌,河流与湖泊并存。
  • 2a:有很多越冬水禽,包括几种濒危物种。
  • 3a:2万多只水禽。
  • 3c:近350只丹顶鹤在这里过冬。

地区描述

位于乌裕尔河下游,由大片的永久性和季节性淡水沼泽和众多的小浅湖组成,周边为草地、农田和人工鱼塘。

地形地貌特征

地势平坦,地势低洼,湖泊分布广泛,盐碱地和沼泽地分布较广,地貌类型为河湖并存的冲积地貌类型。土壤为盐渍沼泽土和草状沼泽土。在河道下游形成了沼泽湿地。湖泊的水一般为2米深,最大为5米深。沼泽地的最大水深为0.7米。水呈微碱性,全年pH值约为7。蓄积水量占自然保护区面积的70%。乌裕尔河流经自然保护区,然后沿下游流入龙湖、连环湖和南山湖等大型湖泊。在丰水年,与嫩江相通。属于半干旱地区大陆性气候类型,年平均气温2.0~4.2℃。年降水量368—427毫米。无霜期121~135天。

重要鸟类

保护区内有鸟类269余种,主要有鹤类6种,如丹顶鹤草鹭白琵鹭鸿雁灰雁翘鼻麻鸭罗纹鸭,以及许多鹬类和鸥类等。

重要植被

沼泽区有芦苇、山楂、苔草、莎草等。草甸上生长有狼尾草和金缕草。草甸草原上有羊草。水生植物包括浮游植物、沉水植物和浮水植物。

生态特征

区内植被包括草甸草原、湿草甸、沼泽植被和水生植被。保护区80%的芦苇沼泽为水禽提供了栖息和繁殖的场所。草本植物丰富的低洼草甸和草甸草原是当地牧民的牧区。

采取的保护措施

1979年建立自然保护区,面积4.2万公顷,1982年扩大到21万公顷,并成立扎龙保护区管理局。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保护区,禁止狩猎,并设立公安机关。与周边有关单位成立联合保护委员会,共同组织保护湿地和水禽。建立了鹤类繁育设施,从事人工繁育活动。规定每年5月至6月禁止捕鱼,为这里的水禽繁殖提供了充足的食物。在工地内及周围设立永久性宣传板,宣传保护湿地及鸟类。制定管理保护区计划。

管理机构

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