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名称 | 福建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厦门市 |
面积(公顷) | 33088.0 |
坐标 | 北纬24°23'~24°44'、东经117°53'~118°26' |
海拔 | 无 |
主要保护对象 | 中华白海豚、白鹭、文昌鱼等珍稀动物 |
类型 | 海洋海岸 |
级别 | 国家级 |
始建时间 | 19910101 |
主管部门 | 农业 |
地区描述
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域,总面积33088公顷。2000年4月4日经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准设立,该保护区是在厦门市政府1991年批准建立的厦门文昌鱼保护区、福建省政府1995年批准设立的白鹭保护区和1997年批准设立的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基础上合并建立的。为保护珍稀海洋物种设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的主要物种有:文昌鱼、中华白海豚和各种白鹭等。
地形地貌特征
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域,总面积33088公顷。保护区保护区由原有的厦门中华白海豚省级保护区、厦门大屿白鹭省级保护区和厦门文昌鱼市级保护区合并而成。厦门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终年处在西风带,深受海洋气团影响,沿岸又有暖流经过,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最冷月平均气温在0℃以上,最热月在22℃以下,气温年、日较差都小。全年都有降水,秋冬较多,年降水量在1000毫米以上。
重要鸟类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嘴白鹭和岩鹭,以及(小)白鹭、大白鹭、中白鹭、夜鹭、池鹭、中背鹭、苍鹭和小杓鹬等8种鸟。其中有6种是国际双边候鸟协定的物种;白鹭是厦门市鸟,也是原来的省级保护动物。保护区范围包括大屿岛、鸡屿岛全部陆域和滩涂,保护对象包括岩鹭、中华白鹭(黄嘴白鹭)、大白鹭、中白鹭和小白鹭等及其赖以生息的环境。厦门海洋珍惜物种黄嘴白鹭、岩鹭都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黄嘴白鹭是国际濒危物种。岩鹭是中国11种高度濒危鸟类之一,在中国已难得一见,处于濒危状态。
重要植被
无
生态特征
保护区保护12种珍稀物种及其生境,分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文昌鱼、黄嘴白鹭和岩鹭,以及(小)白鹭、大白鹭、中白鹭、夜鹭、池鹭、中背鹭、苍鹭和小杓鹬等8种鸟。其中有6种是国际双边候鸟协定的物种;白鹭是厦门市鸟,也是原来的省级保护动物。保护区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白海豚的两个主要分布区之一,现有种群数量约40头左右,但种群结构尚能保证其繁衍后代,具有极为重要的保护价值和研究价值。保护区还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生动物文昌鱼的主要产地之一,文昌鱼是无脊椎动物和脊椎动物间的代表类群,在动物进化研究和动物学教学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区内大屿岛,鸡屿等岛屿上还分布有黄嘴白鹭、岩鹭、白鹭等10种滨海鸟类,种群数量近3万只,并为黄嘴白鹭的模式种产地。通过该自然保护区的设立,有利于文昌鱼、鹭鸟、中华白海豚等海洋珍稀生物的保护、研究、管理和开发,尤其中华白海豚是一种珍稀动物,属国家野生动物重点保护对象。除供观赏外,还具较高科研价值,如可为回声定位水下通讯导航、水中运动减阻等仿生学研究,提供有益启示。作为鲨鱼的天敌,海域中有中华白海豚存在,人们在水里可免遭鲨鱼侵害之患。保护区还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生动物文昌鱼的主要产地之一。
采取的保护措施
在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一)兴建排污口,倾倒废物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二)投掷爆炸物品;(三)未经许可捕捞、采集文昌鱼;(四)擅自移动、搬迁和损坏保护区设施和标志物;(五)擅自设置建筑物及其他永久性设施;(六)其他直接或间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海洋生物资源的行为。(七)凡破坏文昌鱼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损坏保护区设施,妨碍保护区执法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者,保护区管理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限期改正、没收工具、罚款、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八)对违法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处以捕获物实际价值5-10倍的罚款;对污染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处1000-5000元罚款;对损坏保护区设施和标志物的单位和个人处500-5000元罚款。所罚款项上缴市财政。
管理机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