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名称 | 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面积(公顷) | 16994.0 |
坐标 | 东经108°20′~108°24′,北纬23°24′~23°30′ |
海拔 | 1200m左右 |
主要保护对象 | 常绿阔叶林、水源涵养林及珍稀野生动植物 |
类型 | 森林生态 |
级别 | 国家级 |
始建时间 | 19810805 |
主管部门 | 林业 |
地区描述
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广西中南部,地处北回归线上,总面积16994公顷,2002年7月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保存着多样性山地混合森林和珍贵稀有生物物种资源,是不可多得的地带性生物物种基因库和生态系统平衡观测实验室,属于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北回归线上丰富多样的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同时大明山保护区还是1996年世界自然基金会认定的中国40处具全球意义的自然保护区之一。
地形地貌特征
大明山属于广西中部弧形山地的西翼南段,山体脉络分明。在地质构造上,大明山属于以龙山系为轴心的穹窿背斜层,整个背斜组成的岩层中部以下古生代寒武纪地层及泥盆纪地层的砂、页岩系为主,加里东期褶皱成山,准平原化后发生沉降,沉积了泥盆系地层,印支期再度褶皱隆起而成。大明山主脉西北-东南走向,全长68 km,最宽处23 km。一般海拔1200m左右,主峰龙头山在山体中部之武鸣与上林两县交界处,海拔1760.4m,相对海拔1563m,是广西中部最高的山峰。在大明山的南、西面为武鸣盆地,北面为马山槽谷盆地,东南为上林盆地。保护区属中山地貌类型,其地势是西北主峰一带高而东南低,受断层影响,西南坡坡度大,相对陡峭,东南坡相对较平缓。山体中心主要由寒武纪的浅变质岩-石英砂岩、板状页岩、千枚岩构成,地势较平缓,形成“天坪”,水陈峰一带较平坦,为泥盆纪的坚硬砂页岩所包围,形成锯齿状起伏的山峰,崖壁裸露,整个大明山山体坡度为25-40。
重要鸟类
无
重要植被
截止到2012年,保护区已知有维管束植物209科764属2023种,占广西已知种数的28%;大明山野生物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钟萼木1种;二级保护的有桫椤、白豆杉等15种,在其他地方很难见到的白豆杉在大明山这里的峭壁上形成了优势群落;在大明山野生植物中除了有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外,分布于大明山的特有种就有30多种,尤其蕨类植物特有现象更为明显。
生态特征
1、具有全球意义的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大明山季风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或生物地理上具有突击的代表性,保护区境内保存着多样性山地混合森林和珍贵稀有生物物种资源,其森林植被保存之好,植被类型如此之多,在世界其他区域没有,在中国国内其他地区也不多见。在全球北回归线上的其他地区,基本都是干旱草原和沙漠,而大明山尚保存完整的山地常绿阔叶林,是北回归线上不可多得的绿洲,其多样性的山地森林生态系统的自然价值在国际国内是较为少有的。大明山保护区是1996年世界自然基金会认定的中国40处具全球意义的自然保护区之一。2、物种的多样性大明山有维管束植物209科764属2023种,野生脊椎动物有31目90科208属294种。大明山的动植物物种占广西已知种数的比例都在30%以上,形成了小面积高密度的生物多样性区域。是广西不同植物区系的交汇点,动物区系特征上表现出明显的过渡性质。3、生物的稀有性和特有性大明山野生植物中,属国家保护的有钟萼木、桫椤等16种,在其他地方很难见到的白豆杉在大明山这里的峭壁上形成了比较优势的群落;野生脊椎动物中, 国家保护的有黑叶猴、黑熊等37种。特别是,黑叶猴在大明山的栖息地海拔高达1500米,这种现象在广西境内实属罕见,有很高的科研价值。
采取的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 大明山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文化广电和旅游等有关部门以及大明山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大明山保护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实施。 市人民政府批准大明山保护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前,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 大明山保护总体规划应当自本条例公布之日起二年内完成编制、报批和公布工作。 第十三条 大明山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突出大明山的自然特性和人文特色,并与自然保护区规划相衔接。 第十四条 大明山内村庄的规划,以及涉及大明山的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大明山保护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的要求,并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推进多规合一。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规划布点新的村庄。 第十五条 大明山内村庄的规划和设计,应当体现地方风情和壮乡特色,并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大明山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结合大明山自然风貌、历史文化,突出民族及地方特色,在建设项目的选址、规模、体量、高度、色彩、风格等方面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大明山周边村镇的规划和建设,以及旅游开发等项目,建筑高度不得破坏大明山山际线,体量、风格等应当与大明山生态环境相协调。 第十六条 生态保护地带内野生动物栖息地、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区、主要河流源头和重要水库、湖泊(已经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除外),以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科学研究价值的区域,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自然保护小区。 设立自然保护小区应当与权属人协商一致,并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后,由大明山保护管理机构向市人民政府申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大明山保护管理机构、大明山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大明山生物多样性。 大明山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对大明山内的自然资源进行调查、建立档案,并组织开展环境监测。 第十八条 大明山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区科普基地(展厅、展馆)建设,完善科普设施设备,强化科普功能,普及科普知识。 第十九条 大明山保护管理机构和大明山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和大明山边界统一设置界桩、界碑等保护标识和保护设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毁损标识和设施。
管理机构
参考文献
(1)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B9%BF%E8%A5%BF%E5%A4%A7%E6%98%8E%E5%B1%B1%E5%9B%BD%E5%AE%B6%E7%BA%A7%E8%87%AA%E7%84%B6%E4%BF%9D%E6%8A%A4%E5%8C%BA/4255606?fr=ge_ala (2)http://lyj.nanning.gov.cn/lyzy/zcyj/t5384575.html (3) https://baike.baidu.com/reference/4255606/7ba1U4pGKSIeIEywYVda0nsUcZzzpoIUO6paKuNiqO9jQjfXL_AlCJaCEkD1LeaHk1qmHQMX4Vy2jvoWM_yHJONxli8EedjrGem9AMyQAOZnY5rDjgUhlfGCRF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