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老县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名称 | 陕西省老县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西安市 |
面积(公顷) | 12611.0 |
坐标 | 东径107°40′-107°49′、北纬33°43′-33°50′ |
海拔 | 1524m-2904m |
主要保护对象 | 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林麝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
类型 | 野生动物 |
级别 | 国家级 |
始建时间 | 19930710 |
主管部门 | 林业 |
地区描述
老县城自然保护区地处秦岭中段南坡的湑水河上游,行政区域属周至县厚畛子镇,地理位置东径107°40′-107°49′、北纬33°43′-33°50′之间。保护区四周被4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 个拟建省级大熊猫保护区和1 个大熊猫走廊带所包围。
地形地貌特征
东以秦岭梁为界,与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接壤,南以财神岭为界与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毗邻,西南与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临,西与黄柏塬自然保护区(拟建)相连,西北接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以秦岭分水岭为界,与厚畛子林场大熊猫走廊带相靠(见附图1),总面积12611 公顷。保护区整体地形呈“心”形,地势东南高而西北低,最高点鲁班峰海拔2904 米,最低处青龙寨海拔1524 米,相对高差1380 米。
重要鸟类
无
重要植被
老县城保护区内蕴藏着丰富的资源植物,据不完全统计,有药用植物319 种(其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 版》收录的原植物有103 种),可用于庭院或其它观赏的植物232 种,油脂植物和芳香植物有136 种,纤维植物有43 种,淀粉及糖类植物有77 种,鞣质植物100 种。
生态特征
清道光四年(1824 年)曾在此设佛坪厅城,当时此处是佛坪县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也是长安至汉中的交通枢纽,南北物资的交流中心。民国十四年(1925 年)县城迁往袁家庄,从此这一百年历史的县城开始荒芜,繁华不在,湮没在深山密林中,至今给其留下一个永久雅号—老县城。老县城有很多处遗址,其中有古城墙、厅署、司狱署、文庙、城皇庙、三圣祠、灵泉、接官亭、石刻碑志等。
采取的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在自然保护区内,根据保护任务和管理条件,应划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在核心区内,除经批准可以进行必要的观察研究外,不准进行其他任何活动;实验区内,在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进行科研、科学、参观、考察及驯化、培育珍稀动物、植物等试验活动和开展多种经营。第十二条 未经省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不准在自然保护区的水源上游主风方向附近,进行污染环境和影响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活动。已经进行的,要限期治理,达到无害程度。不能治理的,要及时调整或搬迁。不准在自然保护区进行军事演习。 第十三条 定居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必须服从自然保护区的统一管理。严禁在保护区内进行伐木、狩猎、放牧、开垦、烧碳、开矿、采石等非保护性的活动或建设。 第十四条 凡需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科研、教学实习、参观访问、旅游绘画、电视录像、拍摄影片、采集标本和从事宗教活动的,均须经自然保护区所隶属的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遵守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规定,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 科研、教学单位经过批准到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科研、教学活动的,要给予支持,并可与科研、教学单位订立合同,建立长期协作关系。 第十六条 有关单位凡与外国签署涉及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的协议,或邀请国际组织和外国人到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有关活动,必须征得自然保护区所隶属的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或省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自然保护区属非开放地区的,需经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管理机构
参考文献
(1) https://baike.baidu.com/item/%E9%99%95%E8%A5%BF%E7%9C%81%E8%80%81%E5%8E%BF%E5%9F%8E%E5%9B%BD%E5%AE%B6%E7%BA%A7%E8%87%AA%E7%84%B6%E4%BF%9D%E6%8A%A4%E5%8C%BA/14579929?fr=ge_ala (2) https://baike.baidu.com/item/%E9%99%95%E8%A5%BF%E7%9C%81%E8%87%AA%E7%84%B6%E4%BF%9D%E6%8A%A4%E5%8C%BA%E7%AE%A1%E7%90%86%E6%9A%82%E8%A1%8C%E5%8A%9E%E6%B3%95/15387433